•11月1日起台北縣提供550CC重機停車位
96年11月1日起開放北縣路邊汽車停車位提供550cc以上大型重型機車停車位
為配合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92條於96年1月29日修訂為「機器腳踏車禁止行駛國道高速公路。汽缸排氣量 550 立方公分以上之大型重型機器腳踏車,可行駛之路權除交通部另有規定外,應比照小型汽車」。
因此有關550cc以上大型重型機車停車及收費方式,經縣府評估決定後,將全面開放本縣路邊汽車停車位供550cc以上大型重型機車停放,以全面提昇550cc以上大型重型機車使用者停車之便利性,並自96年11月1日起實施,有關550cc以上大型重型機車停放本縣已收費路段汽車停車位,其停車費率及時段收費依「臺北縣公有停車場收費自治條例」第3條:「公有停車場得由本府依區域、流量、時段之不同,擇定費率種類、收費方式、收費時間,分別規定公告之;並得因特殊情況需要,採累進或折扣方式計費」規定收費,另550cc以上大型重型機車停車時視同汽車,應依相關法規規定停放,若未依規定停放於小型車停車位時,屆時本府警察局將會依規定舉發拖吊,縣府交通局特別呼籲,請騎乘550cc以上大型重型機車車主依相關規定停放,以避免違規受罰。
另550cc以上大型重型機車車主如有任何車輛停放相關問題,歡迎撥打免付費電話0800007550,屆時交通局將有專人為民眾解說。
台北區監理所提供索取:
550cc重車用路安全須知(供索取) http://www.tmvso.gov.tw/upload/550cc安全守則/因應550以上大型重型機車用路人安全須知.jpg
駕駛人行車安全守則(供索取) http://www.tmvso.gov.tw/upload/550cc安全守則/騎乘550以上大型重型機車駕駛人安全守則.jpg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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